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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掉四百的場地費

加減我只賺了兩百

花了我一整個下午

有些東西想一想其實好像留著還比較好

當時花了多少錢才買的
不如自己好好用完

這樣賣掉還更浪費

003(39)

 

這個我才賣30耶

全新欸

小姐你給我殺10塊?

 

把你的低收入戶證明拿出來

我就賣你十元

送你也沒關係

 

有時候真的覺得殺價的臉皮怎麼可以厚成這樣?

我的一千日圓的精品也要殺台幣50?

是多厚顏無恥嗎?

 

其他賣掉的覺得沒差

直接舊衣回收也無所謂

 

這是人生第二次擺

第一次在高雄 有賺到一千多

擺完也是覺得被坑 超後悔

 

這次也是 擺完覺得有著太多無奈

擺之前覺得賣掉會很開心

也覺得無所謂東西的去向

沒有什麼是早知道

做了才知道

結果原來還是會不爽

自己用比較好 送朋友用更好

這種方式的斷捨離

既漫長 又耗神耗費時間

好好珍惜身邊的每個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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